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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31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量: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15号文)文件的精神要求,本学期起,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将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即从2017年9月起,省助学中心对全省高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统一线上资格认定审核,现结合我院实况,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注: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有申请材料,逾期提交虚假信息的,取消当年申请认定资格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两个章

3、有关申请认定上交的具体时间,请以正式的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大华软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学生版).xlsx

附件3:贫困认定填写指南.doc

附件四:填写模板(认定申请表).docx

学生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