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思政部
基础部
信息公开
科研处
EN

服务

借阅规则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 > 入馆指南 > 借阅规则 > 正文

各系(部)教学参考书、各部门专业书集体借阅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22 点击量:

各系(部)教学参考书、各部门专业书集体借阅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图书资料管理,既充分发挥教学参考书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研究中的作用,又保证学院资产、教学资料不流失,各系(部)、各部门集体借阅图书依本管理办法办理。

一、参照广大华软教字[2009]13号文件《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参考书管理办法》,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系(部)教务员可以以系(部)名义从图书馆借出本系部被批准购买且已编目入库的教学参考书存放在本系(部)使用,借期不超过一年。

二、集体借出的教学参考书的日常管理由各系(部)负责,教务员承担系(部)教学参考书的管理工作。

三、从图书馆集体借出的教学参考书,一年内必须还回图书馆。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部)教务员须携书到图书馆重新办理集体借阅手续。

四、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集体借书时,参照系(部)教学参考书集体借阅办法执行。

五、集体借出的图书如有遗失,按图书馆赔偿规定赔偿。如果找不到借阅人,由承担系(部)教学参考书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赔偿。

六、集体借出的图书如有遗失,必须先办理赔偿手续后,才可以再一次办理集体借书手续。在未办理赔偿手续期间,暂停该系(部)集体借书。

图书馆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