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项目校内结题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224日至32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对校内结题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受理人:袁志,电话:87818100

附件: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校内结题结果(公示)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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