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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6-23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鼓励与支持我院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并为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学院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科研、教研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为做好2016年度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研究项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形成特色”的方针,鼓励科教结合,注重学科交叉与应用研究,要与学院、地方发展密切联系,切入社会热点,以项目研究带动队伍整合和建设,促进我院优势学科建设,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二、立项原则      (一)重点应用研究,适当兼顾基础理论研究;      (二)扶持团队建设,优化学科发展;      (三)扶持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研究,为我院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服务;      (四)注重创新研究,鼓励学科交叉;      (五)坚持公平竞争,加强统筹协调。      (六)结合“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      (七)项目申请人可以围绕当前研究热点、结合我院学科特色或教学中发现的问题自拟题目,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内涵发展、人才团队组织、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培育的需求选择课题开展研究。      三、研究内容      (一)科学技术类研究      (二)教育教学类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凡我院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报校级科研教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思路清晰,具有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鼓励团队协作,可跨系(部)组成项目组,成员一般3-5人,原则上不能超过8人,成员具体任务分工明确。      (二)已承担校级科研教研课题、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但尚未结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往年已申报相同内容的项目,无论批准与否,不得再次申报;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终止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申报。      五、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部门汇总后,将本单位各项目申报书与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资助与管理      (一)根据申报者的研究力量和研究基础以及预期成果的价值等情况,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给予立项,并且确定资助经费额度。经费使用与管理明细请见《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与科学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细则》。      (二)申请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统一为2016年10月—2017年10月或2016年10月—2018年10月。      (三)经批准的项目,须签订协议书。项目承担者须严格执行协议,保证按期完成,接受中期检查,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因特殊情况需修改任务指标或改动课题组人员的,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生效。
(联系人:黄维跃87818698)
附件:立项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