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部门:
田晓瑜是我院2020级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为:464)。因受气候环境的影响,身体多处反复长水泡,白天吃不下饭,晚上整夜睡不着,同时大量掉头发,严重影响到身心健康及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导致无法完成学业,为此于2021年3月1日向学院申请转回原籍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工商学院法学专业就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规定,学院拟同意该生转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0日。凡对田晓瑜转学资格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提出异议。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人:张老师
电话:020-87818171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