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以及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院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建设成果等开展工作。
2.建设进度。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成果是否完成。
3.经费使用。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按预算支出。
三、检查方式
在各项目组自我总结和所属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审核结论,确定公布最终检查结果。
四、检查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的思路与实践方案,对照项目申报表,梳理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提供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材料:
1.根据建设要求,重新修订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
2.根据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制作的能够体现“课程思政”新特点的教案(课件)。
3.紧扣“课程思政”主题,较为详细的典型教学案例。
4.可展示建设成效的其他材料等。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项目组总结。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或总结,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2),整理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2.所属部门自查。项目所属部门须成立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专家组,组织相关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研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的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本单位专家评审会,明确评审意见。审核成果佐证材料并给出部门自查结论。
3.学院审核结果。教务处对各部门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结果运用。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及“不通过”。针对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继续开展建设工作;不通过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撤项。
六、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自查汇总表》《中期检查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双面打印,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项目自查汇总表》《中期检查登记表》。
3.材料报送时间: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前。
七、其他
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学院“三全育人”新局面的形成。学院将依据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提炼一批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成果。
联系人: 程维库,联系电话:8015。
附件:1.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
3.项目自查汇总表
4.“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教案(参考)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