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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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21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已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和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

1.2020年省教育厅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8项,其中教改项目5项)。

2.2020年学校发文立项的一流课程培育项目(7项)

3.2021年学校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35项,不含已获省级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

1.2021年度学校组织结题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4项)。

2.2020年学校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1项,不含已获省级立项项目)。

二、检查和验收方式

在各项目组自我总结和所属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教务处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核评审结论,确定公布最终检查和验收结果。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组总结。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或总结,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或《项目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结题总结报告,整理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二)所属部门自查。项目所属部门须成立本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专家组,召开专题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的建设情况,专家组听取汇报,审核成果佐证材料并给出部门自查结论。

(三)初审和专家评审。教务处对各部门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初审,组织校内专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

(四)学校审核并公布结果。学校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确定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结果,并予以公布。

教学系(部)和学校(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详见下表:

内容

教学系(部)工作

学校(教务处)工作

中期检查

部门专家组给出结论:

1.通过;

2.限期整改;

3.终止项目。

审核结论:

1.通过;

2.限期整改(3个月);

3.终止项目。

结题验收

部门专家组给出结论:

1.同意申请结题

2.不同意申请结题

组织学校专家组评审,给出验收结论:

1.通过;

2.暂缓通过;

3.不通过。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

2.结题验收:《项目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

上述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双面打印,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

2.结题验收:《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报告》(按照验收评审指标为提纲撰写)、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真实可信,且与本项目有关,能够有效证明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按照验收评审指标为提纲编辑好目录和页码,以便评审专家审阅,可用word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前。

五、其他

(一)逾期未完成中期检查和未报送材料的项目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二)未能按时申请结题和提交结题材料,须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原因,学校视情况给予“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

(三)精品开放课程项目须在智慧树平台上完成课程的建设

(四)教务处联系人:罗文相,电话:87818015,邮箱:lwx@mail.seig.edu.cn。

附件: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中期检查登记表

3.结题验收登记表

4.结题报告(参考提纲)

5.结题验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

6.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7.中期检查汇总表

8.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