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已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和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
1.2020年省教育厅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8项,其中教改项目5项)。
2.2020年学校发文立项的一流课程培育项目(7项)
3.2021年学校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35项,不含已获省级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
1.2021年度学校组织结题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4项)。
2.2020年学校发文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1项,不含已获省级立项项目)。
二、检查和验收方式
在各项目组自我总结和所属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教务处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核评审结论,确定公布最终检查和验收结果。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组总结。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或总结,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或《项目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结题总结报告,整理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二)所属部门自查。项目所属部门须成立本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专家组,召开专题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的建设情况,专家组听取汇报,审核成果佐证材料并给出部门自查结论。
(三)初审和专家评审。教务处对各部门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初审,组织校内专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
(四)学校审核并公布结果。学校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确定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结果,并予以公布。
教学系(部)和学校(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详见下表:
内容
| 教学系(部)工作
| 学校(教务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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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 部门专家组给出结论:
1.通过;
2.限期整改;
3.终止项目。
| 审核结论:
1.通过;
2.限期整改(3个月);
3.终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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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
| 部门专家组给出结论:
1.同意申请结题
2.不同意申请结题
| 组织学校专家组评审,给出验收结论:
1.通过;
2.暂缓通过;
3.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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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
2.结题验收:《项目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
上述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双面打印,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登记表》、《中期检查汇总表》;
2.结题验收:《验收登记表》、《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报告》(按照验收评审指标为提纲撰写)、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真实可信,且与本项目有关,能够有效证明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按照验收评审指标为提纲编辑好目录和页码,以便评审专家审阅,可用word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前。
五、其他
(一)逾期未完成中期检查和未报送材料的项目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二)未能按时申请结题和提交结题材料,须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原因,学校视情况给予“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
(三)精品开放课程项目须在智慧树平台上完成课程的建设。
(四)教务处联系人:罗文相,电话:87818015,邮箱:lwx@mail.seig.edu.cn。
附件: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中期检查登记表
3.结题验收登记表
4.结题报告(参考提纲)
5.结题验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
6.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7.中期检查汇总表
8.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