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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五年内的华软校友,现可免费回校创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1-086    点击数量:

有补贴!有资源!有场地!毕业五年内的华软校友,可免费回校创业啦!

近些年,华软学院一直致力于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学院第一、二、三、四期场地均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场地共有近3600平方米。华软学院遵循创业项目的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团队创业阶段的特点与需求,推行“创始者俱乐部-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园”三级孵化管理模式,毕业五年内的华软校友,现可免费回校创业啦!

【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 农凤清、吴晓彤020-87818372

联系邮箱:3416228858@qq.com

第一期:

创新创业学院

第二期:

众创咖啡“今啡昔笔”

第三期:

创始者俱乐部

第四期:

大学生创业实践园

另外,不论你是在校生,还是毕业5年内的往届生,只要符合条件,只要你够优秀,都可以申领以下创业补贴!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了解一下!

1、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

「补贴对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广州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广州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3、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

在广州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4、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

1.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在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2.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

按广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5、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其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穗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创业者及被招用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6、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补贴对象」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含)以上,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创业项目。

「补贴标准」

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一等奖:20万元;

2.二等奖:15万元;

3.三等奖:10万元;

4.优胜奖:5万元。

「说明」

1.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2.获奖之日起两年内注册公司的优秀创业项目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

3.注册公司没有任何变更法人的记录。

「申领时间」

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是指每年3月、5月、7月、9月、11月、1月的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