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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1-05-17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制度,加强对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促进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检测范围。全院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应接受论文查重检测。

第二条 检测内容。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从标题、摘要开始,到结束语为止,不包含参考文献、文献翻译等内容。

第三条 组织工作。论文查重检测由各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小组负责全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组织工作如下:

1、各教学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议上要对本科生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学术道德教育,告知学生论文造假的严重后果,从思想上杜绝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

2、各教学系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对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方能进行答辩。各教学系应将检测的汇总情况报送教务处,检测简洁报告存档备查,检测简洁报告上应有负责检测教师的签字和落款日期。

3、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论文一致,各系应严格审核把关。

4、教务处对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各教学系。

第四条 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检测认定

A类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