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学院岗位分为专任教师岗位、学生工作及党务工作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五种。
一、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岗位是指主要从事教学工作,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能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任教师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二、 学生工作及党务工作岗位
学生工作及党务工作岗位是指主要从事学生工作,具有相应研究工作职能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行政管理岗位
行政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系(部)、教辅单位等机构中设置管理岗位。
四、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辅工作中专业技术部分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五、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司机、印务员、厨师、电工、木工、杂工等。
各岗位的录用基本要求及聘用管理详见《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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