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学院的发展,近几年逐渐有一批本院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现对本院教职工退休返聘事宜作出相关规定:
一、教学人员
1、用工身份改变,由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终止,改签聘用协议。
2、系部有需要的可以返聘,原则上不超过65岁。聘用协议一年一签,中层领导可两年一签。
3、工资待遇不变。
二、行政管理人员
1、用工身份改变,由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终止,改签聘用协议。
2、一般不再返聘,但中层领导及特殊的重要岗位可以继续聘用,确需返聘时需要经过学院领导审批。聘用协议一年一签,中层领导可两年一签。
3、工资待遇按照返聘后的岗位重新予以确定。
三、工勤人员
原则上不再返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日劳动合同即时终止,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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