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0号)文,为做好一年一度的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2.2016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

3.2016年退役复学生;

4.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各类学生;

5.以往年份已接受学费资助且剩余学年需按新标准补差资助的退役复学在校生;

6.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1.2014年7月1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

2.补报2014年7月1日之前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

二、不同类别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各不同,请对应类别准备材料: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两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两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三、材料上交时间

9月22日--10月14各系按照《2016年夏秋季应征入伍学生情况统计表》、《2016年退伍复学学生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直招士官情况统计表》统计本系入伍/退役复学/直招士官学生名单,并于10月14日前将电子档发到学生处;

9月22日--10月18日: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士官入伍的学生将相应的材料交到学生处。

四、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1.家长/学生本人在“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网站上填写资料并下载相应表格,并到当地武装部盖章后,连同需准备的材料上交学院学生处。

2.申请流程:

(1)学院审核材料,盖章;

(2)如是地方入伍的,需拿表格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盖章(如果是毕业生入伍的还需到入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将表格送(寄)回学校。

3.申请表上的联系方式请一定留下长期有效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4.银行账户必须长期有效,账户信息详细且无误。开户银行名称必须清楚到**支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从化太平支行)。可留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用的学费账户,如留家长的账户,则需提供家长及学生的户口复印件一份。

5、补贴发放时间:按往年情况,补贴发放到学院的时间一般为来年1月,请家长耐心等待。补贴一旦到校,我院将立即开展发放工作,到时将会电话联系家长。

6、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 张老师(020-87818106)

附件:2016年夏秋季应征入伍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2016年退伍复学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2016年直招士官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