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使学院的贷、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得到及时的帮助,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大华软〔2015〕49号文)的精神要求,现将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7月11日—9月10日
宣传、材料准备阶段
| 学生处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给2016级新生寄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封信》和《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表》等资料,供申请贫困认定的新生学习,并准备相关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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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20日
系内审核阶段
| 1.各系认真审核、统计申请认定学生上交的三份表格与相关作证材料;
2. 材料装订顺序由上至下:《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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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26日
系内公示阶段
| 1.各系通过各种途径在系内公示通过认定名单;
2.公示无误后,将《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表与纸质版,连同申请认定学生的材料一并于9月27日上报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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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30日
学院审核阶段
| 学生处汇总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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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2日
学院公示阶段
| 学生处将对通过认定的学生名单进行全院性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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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名单确认阶段
| 公布最终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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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弄虚作假者、未按时上交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
2. 逾期不接受学生补交材料。
3. 若旧生因家里突发状况,且往年未申请贫困认定,为新增对象,一律9月份与新生一同申请认定。
学生处
2016年6月27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è¡?doc.doc
附件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doc.doc
附件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