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况,现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生源地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1、6月1日--15日:各系通知、落实本系需办理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名单见附件),于6月15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注:续贷声明包括以下内容: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2、6月16日--21日:学生处资助负责人登陆“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续贷声明填写操作流程

学生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