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我院开展学生“三自”社区服务工作(图文)

发布日期:2019-03-13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

本网讯 3月12、13日,根据我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系内申请参与“三自”社区服务的学生开展“三自”社区服务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老师、党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一直以来,违纪学生自受处分之日起,如再无违纪,即可解除处分。长此以往,形成了固定模式,惩罚式的处分只能达到一个惩戒警醒的作用,而如何进行跟踪教育,以及学生是否能真正认识到错误却成了一个新的难题。

针对此现象,学生处组织了一系列学习调研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对违规违纪学生实施“三自”社区服务工作,除了对其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情节严重进行处分外,还要从事有益于学校乃至于社会的无报酬工作,目的是为了学生在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更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借此得到教育和改正。

(图一:学生参加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宿舍卫生检查工作)

(图二:学生通过“三自”社区服务工作,达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效果)

大学除了课堂教育,更要使学生自觉地融入到社会和集体当中,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这就要求大学生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认识、自我感悟和自觉提高的意识。面对这样的情况,学院鼓励各系和学生组织进行“三自”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内外有助于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加强社会公德意识的劳动服务。自我服务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习惯,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责任感,并且能为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提供具有实际意义的实践场所。

(图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三自”社区服务活动)

(图四: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与软件系自强社合作的“三自”社区服务活动)

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构建学院自我服务工作实践新平台,全院师生共同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供稿:学生处公寓中心 唐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