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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8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

各系:

为使学院的贷、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得到及时的帮助,现需对全院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因认定工作关系到整个学年资助工作开展,请各系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定。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时间仅作参考,按下学期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再行确定):

暑假期间

学生准备好申请书及到指定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其他形式的贫困证明需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8月30日-9月19日

u00A0u00A0 各系收集学生的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并组织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注:1.无论新认定还是复核认定的学生,都需提交以上材料;

2.学生的材料请用胶水代替订书钉装订好,顺序为从上至下:《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书、贫困证明。

u00A0u00A0 9月22日-9月30日

u00A0u00A0 各系进行审核,统计,最终确定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编制书面和电子版《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呈报学生处。

u00A0u00A0 10月8日-10月10日

u00A0u00A0 学生处汇总并审核。

u00A0u00A0 10月11日

u00A0u00A0 公布最终认定名单。

u00A0 附件为修订后的《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请按新版管理办法开展认定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