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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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2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广大华软学生处 浏览量:

各系:

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大华软〔2015〕49号文)的精神要求,本学期将对所有贫困认定的学生进行复核(毕业班除外),为了给予大家更充分的时间准备和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3月22日—27日

宣传阶段

各系通知落实需复核认定的学生,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学院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

3月28日—5月4日

材料准备阶段

复核学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5月5日—6月6日

复核阶段

各系认真复核、统计学生上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填写《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复核表》(附件2)中的认定意见

6月7日—6月13日

系内公示阶段

各系对复核通过的学生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6月14日—16日

名单上交阶段

各系汇总本系复核认定通过学生名单并上交学生处

6月17日—24日

学院公示阶段

学生处汇总审核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6月27日

公布最终认定名单

注:1、旧生复核只需上交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无需上交其他佐证材料;

2、旧生复核阶段,如家里突发状况,可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由系辅导员认定审核;

3、若旧生因家里突发状况,且往年未申请贫困认定,为新增对象,一律9月份与新生一同申请认定。

附件: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doc

学生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