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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协助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8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协助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6】20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导向功能,结合我院实情,现面向全院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工作人员,协助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协助县教育局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二)向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反馈各县教育局生源地贷款受理情况及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生源地志愿者工作安排

(一)7月初,由省助学中心根据各高校的报名情况进行名单筛选和统筹安排。

(二)7月中旬,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和省助学中心完成对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7月下旬,志愿者前往县教育局报道,县教育局不提供食宿,省助学中心会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安排在当地有固定住所的学生作为志愿者。

(四)7月下旬至8月初,志愿者按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县教育局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等工作。

三、报名流程

1、学生根据《2016年广东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市列表》(附件1)提供的服务地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地区,并填写《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志愿者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4日

3、报名方式:自愿参与

4、各系于7月5日汇总本系报名名单并上报学生处。

5、参与此次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工作完成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向志愿者提供实习证明。

学生处

2016年6月28日

附件2ï¼?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志愿者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