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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前期工作准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资助中心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资金的使用原则,按照我院实际情况,拟对以下4种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性补贴:

1、2016年9月至今仍坚守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协助老师开展工作、服务他人、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处将给予“勤工助学服务之星”的评定(评选细则请看附件1);

2、2016年9月至今长期坚守在系自强社干部岗位上工作,自立自强,无私奉献,协助系里老师完成各项奖助贷工作,开拓各类公益活动,学生处将给予“自强社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评选细则请看附件2);

3、2015-2016学年积极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学生处将给予“自强社公益先锋”的评定(评选细则请看附件3);

4、2015-2016学年学业基本分排名比上学年进步30%的优秀学生(详情见附件4);

请各系对第四种类型的学生进行分类统计,若与前三种类型重复的,请备注好,并于5月5日之前以系为单位将类型四名单汇总发至学生处张展鹏处。

注:类型一、二、三的学生采用系部推优、学生上微信完善信息、学生处审核方式,详情请看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附件1:关于评选第二届“勤工助学服务之星”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评选第二届“自强社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评选第一届“自强社公益先锋”的通知.doc

附件4:XX系奖补资金名单一览表.xls

学生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