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资金的使用原则,按照我院实际情况,拟给予以下2种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励性或补助性资助的资格:
一、2017年9月至今长期坚守在系自强社干部岗位上工作,自立自强,无私奉献,协助系里老师完成各项奖助贷工作,开拓各类公益活动,学生处将给予“自强社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评选细则请看附件1);
二、2017年9月至今未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等奖项(除国家助学金外),且当学年无处分的2015级和2016级家庭经济特殊困难(C级)学生。
请各系组织、通知符合资格的学生申请,并于5月16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类型一、二的名单汇总至附件2,并发至学生处张展鹏处。
(供稿: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