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2000元—4500元/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两次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通过广东省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具体要求以各系通知为准。
2.各系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核实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系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系内公示三天,并于2023年10月28日将已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校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将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已公示且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并将助学金按要求发放。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龚秋月老师,联系电话:020-87818106。
学生处奖学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