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面谈,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等综合考虑,经学生处审核,拟对符合学费补助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优抚对象(父母)家庭学生、特困职工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新生给予学费补助,资助标准6000元/人;对符合住宿费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及特殊困难的新生,给予住宿费补助,资助标准为3500元/人。
本次共资助114人次,合计金额52.4万元。其中,学费补助50人,合计金额30万元;住宿费补助64人,合计金额22.4万元。
现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1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如对受助名单有异议的,请在11月7日下午17:00之前实名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0-87818106
地点:S2实验楼210室
附件1:202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住宿费补助(公示).xls
附件2:2202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学费补助(公示).xls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