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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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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软〔2023〕105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自愿参加2024-2025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认定原则

困难认定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告知。

各院系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宜,确保每一名学生应知尽知。

(二)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9月23日前,学生自主登录“广州软件学院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申请(网址:ehall.seig.edu.cn),登陆系统后点击“办事大厅”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办理。

(三)班级审核

9月27日前,班级认定小组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给所在院系认定小组审核。

(四)院系审核及交叉复核

10月9日前,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完成对本院系及对应交叉院系学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提交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

(五)学校审批

学校学生困难认定工作组对各院系提交的学生申请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提交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建档备案

各院系根据学校公示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提醒学生打印《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不得涂改,涂改无效,签名必须手写签名),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汇总表、公示材料、认定通知信息等资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院系要充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工作,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关注学生的实际困难问题,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身意愿申请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关注特殊群体学生

各院系要根据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残联及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广东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特困供养、特困职工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引导学生主动向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自身放弃困难认定的,需要提交纸质版《自愿放弃声明》。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各院系要加强对申请困难认定学生的诚信教育,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凡经发现捏造、伪造、变造、虚造家庭经济信息的,取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格及受助资格。

(四)困难认定所需材料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材料包括如下: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参照表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参照材料说明

附件4: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用)

附件5: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操作手册(教师用)

附件6:广州软件学院困难认定申请表打印指南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提取码:SEIG


编辑:易班学生工作站新媒体组 黄晓莹

初审:学生处 黄义晶

复审:学生处 陈婷婷

终审:学生处 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