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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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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范围和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不含2024年专升本学生)。


发放名额、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540人,每人奖励5000元,一次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不含2024年专升本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2023-2024学年内志愿服务时数累计达到20小时。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2023-2024学年学业基本分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或专业前50%,无补考记录。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通过2023-2024学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1)、《XX院系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两份表格相同内容务必填写一致)上报学生所在院系。

2.院系审核阶段:各院系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对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核实,由院系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生初审名单后,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将已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校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院系提交的名单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名单,并将奖助学金按要求发放。


各院系材料上交要求

1.上交材料包含:《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XX院系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必须通过验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审报告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院系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2.请各院系在9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材料上交给学生处何少平,联系电话:87818106,邮箱:1432463097@qq.com。


附件: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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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院系 2023-2024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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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软件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12日






编辑:易班学生工作站技术部 王思源

初审:学生处 黄义晶

复审:学生处 陈婷婷

终审:学生处 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