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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追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校追加名额指标及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品学兼优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2024级专升本学生)。

已经推荐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也可申请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若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则不再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指标:

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12人。各院系推荐名额如下: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3名,计算机系2名,游戏系2名,其余系各推荐1名,共计12名。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二)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

(三)所推荐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23-24学年学业基本分和综合测评均排名前10%,同时在校期间每学年均获得学生奖学金,并且至少获得一次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业基本分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为: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获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院系选送公示阶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需双面打印);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由所在院系打印并盖章确认)及学业基本分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等资料(学生提交申请时间见各院系通知);由院系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后,在院系内公示3天,将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生处。

请各院系在11月7日中午12点之前将推荐学生的材料上交至学生处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党组织书记签名,暂时不需盖院系公章,见附件1)

2.成绩单(成绩单由所在院系打印并盖章确认)(纸质版)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表里面填写的获奖都要有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或者证明材料),各院系要对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是否一致。(纸质版)

4.《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5.被推荐人电子照片: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6.被推荐人个人简介:简洁概括,重点突出,避免罗列奖项,200-300字(电子版)

7.Word人物事迹(3000字以内)(电子版)

8.被推荐人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横屏为主。

(二)学校评审及结果公示阶段。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在校表现等对各院系推荐的学生综合考察,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宣传推广阶段。为了扩大国家奖学金榜样的影响力,在全校营造崇德向善氛围,各院系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做好本院系国奖推荐人事迹的宣传,学生处利用各宣传平台同时发布和转发。

(四)上报阶段。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推荐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正式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奖学金按要求发放。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在11月7日中午12点之前将推荐学生的材料提交至学生处。

2. 申报的各项材料及表格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如格式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3.申请材料但凡有签名处,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手写。

4.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处何少平 ,电话87818106。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广州软件学院学生处2024年11月1日  



编辑:易班学生工作站新媒体组 黄晓莹

初审:学生处 黄义晶

复审:学生处 陈婷婷

终审:学生处 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