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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微课堂|一文带你读懂广州软件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近年来,我校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网格已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的各个阶段,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当前,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我校实际,还出台了符合我校特色的其他资助政策。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学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困难认定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 元。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贷款金额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 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用于资助当年高考考入我校,被我校录取且正常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本科生一次性每人资助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退役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如专升本或本升硕),不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学生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的,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2.“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八、学校资助措施

1.勤工助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主要成员因遭遇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

3.学校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

4.广软奖学金

奖励在专业学习和实践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不断完善个人品德与修养的优秀学子,每年评选一次,奖金金额为获奖者一年的学费。

5.单项奖励金

奖励在一学年中参加国际、国家、部(省)、市组织的科技、文体、艺术、学科竞赛获奖为学校争光的学生团体或个人。

6.优秀毕业生“冠军奖”

由各院系从当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学校审核评定,每院系评选1名,奖金为10000元/人。

7.“五星”奖金

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学生骨干之星”,每项各评出不超过10名学生(或团队),奖励金额2000元。

8.“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金

奖励对象为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生团队(个人),赛事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100000 元。

9.“挑战杯”大学生竞赛奖金

奖励对象为在“挑战杯”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赛奖项500-3000元,省赛奖项2000-10000元,国赛奖项10000-100000元。

10.缓交学费(校内无息借款)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当年学费的,可向学校提出缓交学费申请。

11.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企业(个人)根据实际,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同学给予资助。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出资人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项目相关要求,组织具体实施,加强学生教育工作等。

12.其他奖助政策

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学生奖助基金,对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学生工作助理、优秀毕业生等给予一定金额或实物奖励。学校设立爱心助学资金,对突发重大意外事故、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给予帮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广州软件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的官方通知主要通过“广州软件学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号(gdhrxsc)、“广软丝木棉资助育人工作室”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勿轻易相信其他平台推送发布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易班学生工作站新媒体组 黄晓莹

初审:学生处 黄恩喆、黄义晶

复审:学生处 陈婷婷

终审:学生处 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