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古人云:国之信,重九鼎;人之信,诺千金。诚者,于己当为立身之本,于人可谓友谊之基;信者,道义所在,社稷所依,法治所崇。希望系于青年,责任明于青年,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黄金年代,吾辈当以诚立身,须以信守道。
在繁忙的考试周不免产生很多压力与烦躁情绪,但是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成绩固然重要,但切不可因小失大哦。诚如泰山,信比金坚。诚信考试,不抄袭,不作弊,既是考试规范的要求,也是每一个考生应该遵守的义务。以良好的心态面对考试,相信大家的努力定会有回报。
学期末到,每学期一度的期末考试又双叒叕来啦,灵魂考验的时刻如期到来,“拙诚”OR“巧诈”?犹豫不决的你,先来一起回顾一下学校关于诚信考试的“守则”再来决定吧!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细则》第四章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在校期间,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党团组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在我校,一旦发现学生在考试中作弊,则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重考。下面就请各位广软学子跟随易棉棉的脚步了解我校对于考试作弊行为是如何处理的吧(详情请见《广州软件学院学生手册—广州软件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2023版P75)。
01
警告处分
有以下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生进入考场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或不按指定位置就座,监考教师给予劝戒仍不服从的。
(二)开考后,计算器、文具盒、眼镜盒、智能手表、手机等工(文)具经提醒仍不置于考场指定位置的或中途接听(看)与考试无关的电话、信息(按规定可带计算器的课程除外)。
(三)开考后,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不置于考场指定位置的。
(四)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的。
(五)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仍不交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或请人代交卷、代他人交卷的。
(六)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影响考场秩序的。
(七)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八)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作弊未遂的。
02
严重警告处分
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其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重考:
(一)发现夹带与该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但未实施偷看的。
(二)发现在应考的课桌、手机、文具、考生本人的身体、衣服等处书写(刻)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但未实施偷看的。
03
记过处分
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其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重考:
(一)偷看夹带资料的。
(二)打开手机、IPAD、电子记事簿等电子设备查看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的。
(三)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四)抢夺、窃取他人的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五)在评卷中被认定为试卷雷同的。
(六)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外又交回监考教师的。
(七)交卷后趁监考人员不注意更改已交试卷答案的。
(八)传递、接收纸条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的。
(九)考试期间撕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十)考试后,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的(视为考试后作弊)。
04
留校察看处分
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其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重考:
(一)私自更改某门课程考核成绩记录的。
(二)盗窃课程考试试卷,但未予散播的。
(三)考试期间使用电子设备与场外联系。
05
开除学籍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盗窃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试卷,或盗窃试卷后予以传播的。
(二)两次或两次以上更改考试成绩记录或更改两人以上(含两人)或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成绩记录的。
(三)在自己考卷上写上他人的姓名的。
(四)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
(五)利用通讯工具与考场外联系作弊的。
(六)其他舞弊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06
再次考试违纪
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作弊的处理:
(一)第一次作弊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作弊属上述第三条或第四条、第五条所列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其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二)第一次作弊受记过、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07
毕业班学生的作弊处理规定
(一)在毕业学年,因作弊达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的,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处分,并不予其毕业,作结业处理;一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其表现(如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对作弊行为有悔悟并愿改正的),决定对其发放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毕业资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时,如涉嫌作弊尚在接受调查者,学校将暂停颁发其毕业证书,直至学校对整个事件调查清楚并做出相应处理。
08
协同作弊者,按其参与情节,参照上述处分级别和处理程序予以处理。
09
作弊行为对评优的影响
凡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当学年不能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奖学金的评定。若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除受上述相关条款的处理外,还应受党、团纪律处分(按照学校组织部、团委制订的办法执行),学生干部作弊的,应撤销其职务并按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以上便是我校对于考试作弊的相关处理
希望各位同学理性权衡
谨慎决策
以“诚”相“待”
切勿违规违纪、悔不当初
那么面对每学期一次的考试
我们应该如何复习呢?
快来看看学霸的招数吧
01
回归知识,梳理笔记。有针对性地复习,系统梳理学习笔记、考点、重点,可以借鉴学霸笔记哦~~
02
分类复习,查缺补漏。把做过的练习进行总结和归类,对于自己不明白的考点,进行细致分析,必要时可以请教老师和同学,不能放过任何拿分的知识点。
03
分秒必争,内化掌握。做好时间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习和记忆习惯,将复习内容片段划分,深入掌握重点,保证拿到基础分的前提下,细化知识点。
04
积极准备,诚自律。给予自己正确的心理暗示,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泄气。在考试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时只要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问题也许会迎刃而解;同时要坚持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切勿心存作弊的侥幸心理。抄袭并非“高明”的学习手段,也不是取得好成绩的“捷径”,切勿因小失大。
考前温馨提示
1.明确考试日期、时间和考场,在考前3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
2.提前检查好学生证/身份证以及考试用到的相关文具。
3.如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最迟考前一天向本人所在系提出缓考申请,因故缓考须持有效证明;缓考审批后可在下学期初参加“补考”,成绩按正常考试归档。
在这里预祝大家考试过过过~
编辑:易班学生工作站 黄冰
初审:学生处 张 琰、夏 雪
复审:学生处 陈婷婷
终审:学生处 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