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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方案
作者:[db:发布人]   时间:2013-11-07   点击数:

院属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入“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根据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具体条件参见《评选办法》(附件一):

(一)年度道德风尚人物

(二)年度自强人物

(三)年度志愿人物

(四)年度领袖人物

(五)年度博学人物

(六)年度科技人物

(七)年度环保人物

(八)年度艺术人物

(九)年度体育人物

(十)年度创业人物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11月7日至11月15日)

1、各系分团委推荐: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各系分团委每类别限推荐一名,填写好《推荐表》(附件二),将相关说明材料一并提交到学院团委。电子版请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名称+年度人物推荐”。

2、学生联名推荐。

凡符合条件者亦可被联名推荐,联名推荐名额不限,填写好《联名推荐表》(附件三),将相关说明材料一并提交到被推荐人所属系分团委,由系分团委提交到学院团委。电子版请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系名称+年度人物联名推荐”。

(二)审核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0日)

院团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评选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8日)

评选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通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表决等方式,确定最终的候选人。

(四)表彰阶段(12月中旬)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颁奖晚会将结合第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举行,现场公布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组织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表(联名推荐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学院团委陈石宇处,电子版请发至794473602@qq.com。

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附件二: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联名推荐表

附件三: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