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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db:发布人]   时间:2015-03-01   点击数: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文件

粤财教〔2014〕417号 

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团委,顺德区财税局、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有关规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团省委。

附件:《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