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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2016年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方法
作者:[db:发布人]   时间:2016-12-02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团学干部做好共青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关注团学、支持团学、服务团学、宣传团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从事共青团宣传工作的学生干部。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有相对完善的共青团宣传工作制度和机制,将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按质按量完成学院团委布置的工作。

2、宣传舆论阵地构建、使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大力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Q群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重视运用新闻舆论手段和文化艺术手段引导青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在教育服务青年中的积极作用。

3、积极在团委网站发表新闻稿,成绩显著;积极在“华软青年汇”上按规定投稿且稿件质量过关。

4、重视系分团委和班级团支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体系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和定期维护,积极转发团委微博、微信,综合成绩显著。

5.积极定期更新、维护各系宣传板,参与宣传板月评比

6.有定期出版系内刊物。

7.积极对校园科技学术节、文化艺术节、五四青年月、体育健身月等活动的宣传视频、线下宣传。

第四条 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好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2、态度积极,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落实院团委安排的宣传工作。

3、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开辟引导青年的新途径、新手段、新载体,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并能形成特色和品牌。

4、在团学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主要指宣传栏、微博、微信、网站)和向团委网站、“华软青年汇”新闻供稿等综合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在学院中,打造有声广播宣传舆论阵地,提高有声宣传传播率。积极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在系内宣传网上共青团建设——“青年之声”,结合传统活动对青年之声进行宣传。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申报

“宣传先进集体”先由各系分团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总结,向院团委申报;“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分团委和学院九大学生组织对照评选条件,遵循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系推荐2名“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向院团委申报。

第六条 初评

团委汇总情况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审,遵循导向性和示范性原则,宁缺毋滥,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

第七条 公示

初评出的初步名单,经团委委员会审核后在团委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第八条 审定

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第四章 表彰

第九条 院团委在本年度12月份对“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届时院团委将授予相关单位和人员“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宣传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