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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2016年 “优秀新闻通讯员”评比方法
作者:[db:发布人]   时间:2016-12-02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团学干部做好共青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关注团学、支持团学、服务团学、宣传团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积极向学院团委网站供稿的师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优秀新闻通讯员评选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好的宣传思想和专业水平。

2、态度积极,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落实学院团委安排的网站宣传工作。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新闻业务水平,个人积极供稿(5篇以上)且质量高,成绩突出,能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以在学院团委网上的供稿数量作为评定标准,要求将其新闻稿标题及网址汇总到“优秀新闻通讯员”申报表中的学院团委供稿汇总表中。

5、必须依据事实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中学院团委供稿汇总表,以确保其真实性,学院团委将严格审核表中内容。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四条 申报

“优秀新闻通讯员”由各系分团委和学院九大学生组织对照评选条件,遵循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系推荐1名“优秀新闻通讯员”候选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向院团委新媒体中心申报,学院团委将根据“优秀新闻通讯员”评比方法中的评选条件来进行评选。

第五条 初评

学院团委汇总情况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审,遵循导向性和示范性原则,宁缺毋滥,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

第六条 公示

初评出的初步名单,经团委委员会审核后在团委网站及“华软青年汇”公众号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第七条 审定

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优秀新闻通讯员”名单。

 

第四章 表彰

第八条 学院团委在每年12月份对“优秀新闻通讯员”进行表彰,届时学院团委将授予相关人员“优秀新闻通讯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