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团学干部做好共青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关注团学、支持团学、服务团学、宣传团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从事共青团宣传工作的师生、干部。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优秀论坛宣传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团学活动舆论阵地——论坛BBS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0分
2、能积极参与论坛答疑,帮助他人,在论坛有较高的活跃度及影响力。 10分
3、每天在论坛上有一定的在线时间。 15分
4、拥有主人翁精神,发现广告贴及违规贴能及时通知版主进行处理。 15分
5、不发表、张贴、宣传含有违反国家法律内容和学院相关规定的帖子、图片及广告贴。 20分
6、积极发帖,热情回帖。有意见分歧或观点差异时发表自己意见,没有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禁止发布侮辱性、歧视性文字、视频和图片。 20分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申报
“优秀论坛宣传工作者”遵循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系各组织推荐1-2名“优秀论坛宣传工作者”候选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以及评选方法细则,向院团委申报。
第六条 初评
团委汇总情况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审,遵循导向性和示范性原则,宁缺毋滥,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
第七条 公示
初评出的初步名单,经团委委员会审核后在团委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第八条 审定
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第四章 表彰
第九条 院团委在“双月双节”活动期间对“优秀论坛宣传工作者”、进行表彰,届时院团委将授予相关单位和人员“优秀论坛宣传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