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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旷课名单的

发布日期:2025-04-12 浏览量: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超过20学时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1)旷课21-3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31-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41-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51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毕业班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5)留校察看期内又受到违纪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

    电话: 020-87818116

    邮编:51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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