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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廉洁教育】以案说纪-高校篇:师德师风警示案例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量:

2024 8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指出应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视作建设教育强国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予以推进。该意见强调,需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规定始终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衡量教师的第一标准。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间,教育部先后十二次通报了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85 个典型案例,其中高校教师案例达 33 例。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2025 年,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党支部将开展教师廉洁教育活动,并推出 以案说纪・高校专栏。此专栏将梳理部分高校发生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以 师德师风警示案例的形式呈现,旨在警醒广大教师以这些案例为镜鉴,明晰纪律要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而推动教师队伍朝着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方向发展。

案例一、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2019 9 月始,张某某持续通过发送暧昧言语、传播不雅图片及视频,乃至实施肢体接触等方式,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其行为严重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造成了恶劣影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同时调离教师岗位。此外,对张某某所在学院的党委书记、院长进行问责通报,以儆效尤,强化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责任落实。

案例二、三峡某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学术不端问题。谢某某于 2020 2 月前,借助网络渠道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实施润色服务并委托论文代投操作。由于该论文存在与其他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于 2020 2 月被相关编辑部予以撤稿处理。谢某某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在学术领域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经审慎研究,现对谢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给予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同时,依法依规追回其凭借被撤稿论文所获取的全部科研奖励。此外,谢某某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需就此次事件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以强化学院在学术规范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推动高校学术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案例四、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案例五、重庆大学宋某某在项目评审期间存在请托、打招呼等问题。经查,宋某某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期间,向多位其猜测可能是评审专家的学者发送微信,请求对其给予关照。宋某某存在请托、打招呼行为,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撤销宋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宋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2年(2022109日至2024108日),给予宋某某通报批评。

案例六、中山大学李某超婚内出轨问题。2023 9 月,网传 中山大学一副研究员被举报婚内出轨同校女博士后9 27 日,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会议,决定解除与李某超的聘用合同,杨某退出博士后流动站。

案例七、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张某某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202210月,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张某某通过伪造年度考核表、课程表等材料申报高职讲师职称,学校二级分院分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人员在未认真核实材料的情况下签字、盖章并予以通过。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41号)等规定,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给予张某某撤销高职讲师职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等处理。省职改办将张某某职称材料造假问题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给予学校二级分院分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人员取消3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除本学年绩效工资、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等处理。

案例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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