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最新科研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最新科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2021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5-07作者:科研处 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相关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类别及限额如下:

类别

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

我校限额

1

科研平台

高校重点实验室

1

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

2

科研项目

创新团队项目

2

3

重点领域专项

新一代信息技术

12

生物医药与健康

数字经济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

4

特色创新项目

8

5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6

2021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高等教育专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9

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4(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1236类项目,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立项;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团队请先与科研处联系。

1、科研平台:包括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校特色新型智库,详细查看申报指南。

2、创新团队项目。以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我院重点学科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高级职称,学术造诣和学术视野较好,培育期为3年,经培育建设之后,团队有望成为国内同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研究群体,争取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

3、重点领域专项。申请人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详细查看申报指南。

(二)45类项目,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立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资助历年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教师),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申报经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万元。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1430日,即1986430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申报经费不超过1.5万元。

(三)2021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至2021430日,即19664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2)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面向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四)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五)其他要求:

1)负责两项及以上在研未结题、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有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

2)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请上系统(http://210.76.75.91/)下载。

3)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管理、结项评审等工作,严格按照《广州软件学院省级“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或各负责人要规范科研成本预算与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申报方式、程序和材料

1、科研平台、科研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210.76.75.91/下载对应的《申报书》,计算机填写。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与申报汇总表。

2、材料提交:5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其中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须在52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校内遴选: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限额遴选并公示。

4、系统填报: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科研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须在610日前完成)

(五)最终材料提交:

1.教育综合改革专项:521日提交纸质版申报书(A4双面打印、签名)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科研平台、科研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项目: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签名)于615日前提交学校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黄维跃  联系电话:020-87818015

邮箱:science@sise.com.cn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