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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7-05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岁(1981年9月2日之后出生)。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英文的形式翻译出版,范围包括:当代岭南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关岭南发展变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岭南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关岭南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推介的有关岭南文化及学术发展的优秀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在我省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中英文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在国内已经出版的优秀成果,或是直接以英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3)计划以英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成果翻译或写作完成后,须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
  二、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必须由学术委员会(高等院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必须由社科联(高等院校社科联或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社科联)书面推荐,每个社科联限推荐2项;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必须先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三、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10项,青年项目约5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5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5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四、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项目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2)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3)论文,指系列论文或论文集,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须3篇或以上。项目成果不止一种的,以上要求同时成立。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成果可以是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总篇幅不少于10万字。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
与申报两个项目。
  六、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七、项目申请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请书》6份(含原件1份,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份(原件,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1份、成果简介5份,其中,成果打印稿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背景信息;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6份(含原件1份,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3份(含原件1份,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所翻译的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其中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英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包含申请书和译稿或翻译样章电子版的电子光盘1张。如果项目申请者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还必须提供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
  八、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由于假期的原因,接收申报材料时间统一安排为: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十、所有项目申请书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维跃

       电 话:87818698,13926108580

 

附件: 2016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