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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1-12-22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146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教材推荐方式及步骤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教师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表》一式1份,连同申报教材的样书1本,于12月23日前交科研处,学校将聘请相关专家予以评审推荐。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146号)
2、《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
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表


联系人:黄维跃
联系电话:87818016

                  科研处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