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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

来源: 日期:2013-12-30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位老师: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现开始申报,请有条件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五、我校申报流程及时间
  1.2014年2月20日:将《申请评审书》一份送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初审。
       2.2014年2月24日: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和专家意见;
      3.2014年2月26日:申请者可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逾期网上审核不通过;
  4.2014年3月3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六、其他要求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七、各位申请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1、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包括:(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2、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管理费填0元(学校不收管理费)。劳务费和咨询费视项目需要,一般各不超过总经费的10%。经费预算一定要做好,如项目立项后,经费报销必须按照填写的预算来执行。
       3、申请表中的“最终成果形式”一栏,教育部社科司采用“就高”原则,如填写“论文、专著”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多种最终成果形式,结题时将以“专著”或“研究报告”为主,请申请者认真填写(建议应用研究以“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
       4、本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报其中一类项目。
       5、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人进入www.sinoss.net,进行注册。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账号,红色星号为必填项。已注册的老师请按照以前的帐号与密码登录,最好不要再重复注册。
      6、请严格按照社科处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申报。

 
附件:(压缩文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3.申请评审书
 
联系人:黄维跃,联系电话:8698。 
 
科研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