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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以及科研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12-26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以及科研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与科研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12月26日,2016年全院教职员工科研成果登记情况如附表《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核对表)》所示。

 

   1.论文。登记论文185篇(含9篇2015年12月出版补登记),已经完成成果登记并提交了复印件的论文96篇,未提交复印件的论文89篇。


   论文奖励原则:(1)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复印件已交;(2)“以华软学院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3)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论文奖标准给予奖励。  


温馨提醒:(1)未提交论文复印件的作者务必于2017年1月3日中午前提交,逾期不候。(2)复印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3)EI、SCI等收录论文:务必开具收录证明,附上发表期刊复印件或文章打印稿。(4)2016年12月出版但还未见刊可明年补登记补奖励。

   2.著作教材。已登记著作教材6册,样书全部已提交。

   著作教材奖励原则:(1)完成科研成果登记,样书已交,并且是当年的著作教材;(2)以有效形式表明华软学院教工为第一作者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3)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著作教材奖标准给予奖励。(4)按书奖励,奖金暂时发放到第一作者手上,由第一作者分配金额。

   温馨提醒:(1)编写的教材著作,一定要在书中提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3.专利奖。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专利”2项。

   专利奖励原则:(1)完成科研成果登记,专利证书复印件已交;(2)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证书者,我院为第一专利权持有者。(3)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专利奖标准给予奖励。

   温馨提醒:(1)第一专利权持有者必须是“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4.立项奖。2016年各类纵向项目获准立项32项(省级23项、市级2项、厅局级及以下7项)

   立项奖励原则:(1)校内项目不奖励,只奖励校外项目;(2)以我院教职工为第一申请人的科研项目,获得各级部门科研立项者,学院给予立项奖;(3)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立项奖标准给予奖励。

   5.项目申报鼓励奖。2016年推荐校外项目申报94项。

   项目申报鼓励奖奖励原则:(1)申报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经专家评审、学院领导审核推荐向上申报的,学院均以奖励;(2)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项目申报鼓励奖标准给予奖励。


   6.获奖励成果奖。已登记获奖成果2项。

   获奖励成果奖励原则:(1)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复印件已交;(2)将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获奖励成果奖标准给予奖励。

   温馨提醒:(1)优秀教师指导奖由学生处组织评选,大约每年11月份开展。

   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成果名称等信息,如有缺漏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未提交成果复印件的请及时补充。
   科研处将根据科研成果登记情况制定科研奖励方案,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领导批准后,对相应的科研奖金将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有人事部将科研奖金与其他奖金一起发放到各获奖人工资卡上。    

     联系电话电话:87818015,邮箱science@sise.com.cn

     联系人:黄维跃

     办公地址:综合楼1楼教务处

     附件: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情况

 

                                                科研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