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2018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12-20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文件要求,启动我院2018年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点项目(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10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1、2、3类项目,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立项;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与科研处联系。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包括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创新团队项目。以省级重点学科以依托(我院重点学科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高级职称,学术造诣和学术视野较好,培育期为3年,经培育建设之后,团队有望成为国内同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研究群体,争取成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
3、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以省级重点学科以依托(我院重点学科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围绕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负责人高级职称。
(二)4、5、6类项目,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立项。
根据我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省级“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省级“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原则上需要先培育,从校级项目培育基础上“好中选优”进行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校内竞争遴选产生。遴选项目来源于校级“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有研究基础,研究方案比较成熟,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虽没有进行校级项目立项,也可以参加竞争遴选。
4、特色创新类项目(自然科学、人文社科)
限额:8项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
限额:3项
要求:限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等相关专业,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人文社科)
限额:10项
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三)其他要求。各类项目申报要求请详看附件。
1、现有项目逾期未结题或有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及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给予奖补资助。
3、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管理、结项评审等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省级“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或各项目负责人要规范科研成本预算与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申报方式、程序和材料
1、负责人填写对应的《申请书》(请不要填错)。
2、提交纸质《申请书》:1月7日前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与遴选: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限额选优遴选,公示。
4、系统填报。科研处给推荐申报负责人开通账号密码,负责人登录系统(http://202.116.224.17)完成系统上报。
5、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签名)提交科研处(1月11日前),科研处完成省厅报送工作。
联系人:黄维跃
联系电话:87818015
科研处邮箱:science@sise.com.cn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相关表格
 
 
科研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