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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5-04作者:科研处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该课题的申报工作,请各系部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教育新的贡献,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

(三)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数量限12项,学校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级别、资助经费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级别: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属省级科研项目。

(二)经费资助:1.5万元/项。

(三)成果要求:

1.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论文成果要求: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软件学院”;

2.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被各级政府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采用并起到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应用研究成果,须提供采用单位采纳证明。

 

五、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把政治关。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三)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gdjyky.gdedu.gov.cn)。

(四)我校申报安排: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对应的《申请表》(注意:申请书须用Word程序打开;如果使用WPS填写申请书,需安装附件中的VBA插件后可正常使用,打开申报书文件按照提示启用宏即可正常填写申报书),用计算机填写。系统开放时间:5199:0061212:00

2、材料提交:申报人将材料交由部门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正式进入系统填报。

1)初审材料提交:53016:00,各单位汇总项目《申请表》、《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至科研处,要求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以“部门+2023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题,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遴选:6月上旬,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并公示。

3)最终材料提交: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无需装订、负责人与成员签名)于6916:00前提交科研处。

4)系统填报:通过遴选的项目负责人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申报人61212:00前上传申报书(含盖公章、签名PDF页),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的版本号一致。

3、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肖佳  87818101(申报材料提交)

        黄维跃 87818015

邮箱:science@mail.seig.edu.cn

 

附件: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pdf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1.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2.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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