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我院学习教育工作,严肃校规校纪,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记分通报制度,现将23级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版)学生手册第十二章: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第六条规定;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旷课50以上(含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请各班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请同学们引以为戒,积极学习,高效学习,珍惜学习时光,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与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