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评价任课教师、学习导师及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学习导师、辅导员:
本学期学生进行网上“教学评估”、“学习导师评价”及“辅导员评价”工作定于12月3日(周二)至12月29日(周日)进行,在学生选课期间暂停评估。
根据教师、学习导师评价管理条例规定,学生评价人数少于70%的结果慎用;本学期对学习导师、辅导员的评价要求11、12、13级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学生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学习导师、辅导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上网评价,请任课教师、学习导师、辅导员做好动员工作,并注意提醒行政班、教学班的学生于12月29日前上网进行“教学评估”、“学习导师评价”、“辅导员评价”,若学生未完成以上评价,将无法在系统查看本人的期末考试安排和使用MYSCSE指定功能,具体内容详见发给学生的公告(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行任课教师、学习导师及辅导员评价的通知》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附件:关于本学期进行任课教师、辅导员及学习导师评价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