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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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及网上填报工作的

来源:[db:来源] 日期:2013-11-14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软件系、网络系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47号)和《“十一五”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材料填报工作须知》精神,自即日起启动“十一五”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部分项目资料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此次检查验收的项目有:2010年之前(含2010年,下同)申报立项的暂未成功转型升级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2003年-2010年间申报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0年之前申报立项的特色专业项目(包括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五大类项目。由于我院程世禄老师申报立项的1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经结题,此次我院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为2010年申报立项的两个特色专业项目(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

二、“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网上填报要求

1、项目填报采取基本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等两种方式。基本信息填报主要填写项目预期成果、主要成员(5人以内)等信息,其余资料,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检查验收登记表(已发文结项的则填写结题报告书等)、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等以附件上传为主。

2、实证材料主要是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可以是获奖证书、论文等,须统一扫描成word或pdf;“其它相关附件”可以根据检查验收需要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传。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填报系统网址:

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

三、日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24日:相关系整理材料,修改完善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等。

(二)审阅材料

2013年11月25日:相关系上报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到教务处;

2013年11月2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相关系、处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11月27日——11月28日:各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

11月29日:各系将修改完善后的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报教务处;

12月2日:教务处对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12月3日-4日:由各项目负责人上传检查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到省质量工程申报与管理系统;

12月5日:教务处通过管理系统审核各项材料后,并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提交到省厅。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十一五”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材料填报工作须知

教务处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1. 附件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xls

  2. 附件2:“十一五”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材料填报工作须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