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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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b:来源] 日期:2014-04-15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位老师:
从本学期开始,评阅试卷时,如果每一份试卷仅由一位老师评阅,则阅卷老师只需在卷头的成绩汇总的评分框内签名即可;如果每一份试卷由多个老师分题评阅,则阅卷老师各自负责试题后的评分框内签名,卷头的成绩汇总的评分框则由汇总成绩的老师签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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