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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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db:来源] 日期:2014-05-27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教育质量上的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表彰我院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的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第三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名师的评选对象为承担本院教学任务(含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专任教师,在华软学院执教时间不少于5年,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履行教师职责。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坚持讲授本科课程,近两年来每年都能完成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近两年学生、专家评教结果为优秀。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及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至少应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主持完成本院院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类研究课题或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研究类课题;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位)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作为负责人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以上教育研究成果奖;

3、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两篇;

4、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教材且承担10万字以上的工作量,或所创作的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电视媒体)发表(播出);

5、所指导的学生获省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奖或体育竞赛奖;

6、院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或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组主要成员(前三位)。

(五)在科学研究方面成果比较突出,近三年来以本院教师的身份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六)在教学团队建设和指导青年教师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采取教师个人申报、本单位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评选。

(二)每个系部的申报限额为1-2名。

(三)评奖程序

1、由本人申请,系、部按评选条件推荐,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说明本人教学和其他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系、部组织审议后填写评价意见。

2、教务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4、评审通过者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即获通过。

四、获奖名额及奖励办法

被评为教学名师的教师,可获得以下奖励:

1、由学院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获“教学名师”奖金10000元;

3、作为候选人,参加广东省、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申报程序

1、决定申报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请根据评选要求填写《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表》(一式7份)。

2、各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于9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程维库老师。

附件: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1. 2014年教学名师申报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