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2年立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四大项(见附件2)。
二、验收形式
采取项目负责人及系(部)自查、校内外专家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校内外专家验收将根据各项目特点采取会议验收、通讯验收等形式。
三、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9日:教务处召开各项目负责人会议动员布置
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20日:项目自查
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30日:系部检查
2015年4月30日:各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报送《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成果实证材料、校内外专家验收名单和具体验收时间
2015年5月20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2015年6月10日前:教务处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校内结题验收情况
2015年6月19日前:各项目负责人上传项目验收登记表、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到省质量工程申报与管理系统
四、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辐射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及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五、验收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
2、专家组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作出验收结论。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六、验收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
相关系要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验收内容,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梳理、综合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鲜明特色,并提交《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1)和提供成果实证材料。
2、校内外专家验收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验收,教务处协助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验收协调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检查。对建设迟缓、工作不到位的项目,所在单位应向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另外,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认真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项目申请书作为项目建设、过程检查的主要依据。项目验收登记表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项目进展情况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将《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成果实证材料、校内外专家验收名单和具体验收时间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程维库老师。
附件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附件2:2012年立项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附件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2年立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