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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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db:来源] 日期:2014-11-10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学院“十二五”期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推进我院质量工程建设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内容

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有: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精品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学团队等六大项。省级和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将在上述院级立项项目中进行择优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于10月份已经进行评审,故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所有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的系(部)建设基础,要有各系(部)重点建设支持方案和措施。

(二)各系(部)须构建完善“质量工程”项目培育、申报、遴选、立项、推荐、建设、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体系,完善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各系(部)应有鼓励、支持教师开展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相关制度,教学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

四、资助与管理

(一)项目资助。按照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资助办法,具体项目资助办法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列入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所有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学院组织专家组检查验收。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加大项目建设过程监控与检查力度。2015年,学院将对已立项建设的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系列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系部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具体检查事项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各个申报项目的申报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通知中各项目附表)要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分项目单独装订。

(二)各系(部)对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要进行审核推荐,并填写系(部)意见。同时填写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排序上报。

(三)各项目申报材料需各打印一份,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程维库老师,同质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cwk@sise.com.cn。

附件1: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附件2: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