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db:来源] 日期:2015-06-17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侧重于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凡我院在职在编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均可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优先予以考虑。

二、教学成果内涵和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内涵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突出学生发展,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的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和学风建设,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育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4、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定位和目标,增强改革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我院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的成果;

5.我院教师主编的、正式出版并使用一年以上的各种质量高、影响面大、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

1.院内首创的;

2.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3.处于全院先进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的。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的条件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申报当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成果若与外单位合作,教师(或干部)本人是成果主要完成人,在征得该外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可以联合向学院申请。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

四、评奖标准

本届教学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评奖标准是:

(一)一等奖

(1)院内首创,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3)成果为教材的,要求教学适应性强,有相当的发行量(一般基础课教材发行量在5000册以上、专业课发行量在1500册以上)。

(二)二等奖

(1)理论先进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在院内处于领先水平;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大作用,在院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市内产生较大影响。

(三)三等奖

(1)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在院内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较大影响。

部门推荐不需要明确具体的推荐等级,但须排序,由学院评审后给予等级评定。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成果主要完成人填写《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的部门提出申请;

2.2015年9月11日前,各部门确定向学院推荐项目,排序后填写《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后连同推荐项目材料交教务处程维库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一份);

2、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具有总结性质的教改论文或研究论文(原件一份,

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

3、成果总结及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上报材料要用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正面和反面。

各单位报送推荐材料后,由教务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评审组织和评审办法

学院成立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获奖成果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产生、确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学院批准后公布。

评审专家组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在评审本人、本人所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在评审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专家组及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需回避。

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权属性等),均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凡在公示后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没有解决前不得申报上一级奖励,也不予授奖。公示10日后,如无异议,由学院批准正式公布。

七、奖励办法

获院级教学成果奖,学院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奖项目的成果完成人,在技术职称评聘、业务考核及晋级加薪时作为重要依据。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撤消奖项,收回证书和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项目奖金的分配应按贡献大小予以区别。

本次获奖的院级教学成果,学院将择优推荐申报高层次教学成果奖。

附件: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1. 关于评选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