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本学期的实际教学工作,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时间:2016年4月25日(第9周星期一)至2016年5月20日(第12周星期五)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运行情况
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内容包括:①是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如没有,原因是什么;②相关的教学文件是否齐全。
2.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内容包括:①是否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教学,实际授课进度与教学进度计划是否相符,如不符,原因是什么;②教师是否按要求于课前备好课、写好教案;是否按要求规定上传课件。③教师是否按学院要求严格考勤,是否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录入考勤信息。
3.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内容包括:① 教师是否根据课程特点和内容布置足量的作业;
②实际布置作业情况是否与计划安排相符;③教师对作业的批阅情况,批改的数量和比例是否合理。
4.教师调课、代课等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提前结束课程等。
(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是否健全以及执行情况;系(部)与教研室主任等定期深入课堂随机听课、教师间互相听课及教学基本功测评活动的执行情况。
(三)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
检查2016届各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情况,有哪些尚未达到毕业资格,原因是什么;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四)实验、实训课教学情况
检查本学期实验、实训课的教学依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的情况,教学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需要改进地方等。
(五)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各系要将学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和地点于4月26日(周二)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派人参加,当面听取学生意见)
(六)各教学系(部)根据部门工作开展自拟的检查项目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系(部)自查为主,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普遍检查。
1.各教学系(部)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师生座谈会、教学档案资料检查、教师同行听课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检自查。
2.各教学系(部)要成立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教师按照制定的计划认真开展检查,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四、进程安排
1.第9—11周,各教学系(部)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检自查;
2.第11周星期四(5月12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和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A4纸打印,主任签名)交至教务处;
3.第12周,教务处安排人员去各教学系(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望各教学系(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16年4月19日